
在农村老家还有老房子的,或者是还有申请建房资格的农村人,请认真看完我现在所说的,如果你家的房子旧了请把它修缮好,倒塌了就很难再次得到审批,目前各地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严格和紧张,但我们也要知道一件事,就是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已经再次强调了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村里的房屋和宅基地,也不允许退休了的干部占地建农房,总之一句话,只要不属于是农村户口的,就一律不可以在农村占有房屋和宅基地,即便他有再多的钱,无论他花多少钱买也不行。
那么假如我们的小孩当时为了上学,当时为了上学有不少人已经把农户口从农村迁出去了,他们还可不可以继承我们在农村建的那些房子呢?或者是我们自己的户口已经迁到城市里面来了,还能继承我们父母在农村老家的那些房子呢?答案是可以继承房屋的;不过没有本农村户口的人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只能继承之前的老房子,说起这个问题也有点复杂,我们要仔细理解政策文件里面的设计逻辑,不然的话一个错误决定就有可能让你丢失一笔资产。

相关文件为什么要这么设计?因为房屋它是属于个人的资产,那么既然是个人的资产就不可以随意没收,虽然户口没在本村但是以前爸妈留下的房子还在,所以也就必须允许后人来继承,但是宅基地它不是属于个人资产,首先它属于国家其次属于村集体的,所以村里的宅基地只能使用不可以继承,它复杂就复杂在那我们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但房屋下面的宅基地是不让继承的,那么我们继承的房屋总不可能悬浮在空中吧,他这个政策设计的逻辑就是这样的。
你继承了爸妈留下来的房屋,也就自然拥有了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到了哪天要拆迁的话,我们要明白你只能拿到房屋里的拆迁赔偿款,原有宅基地的补偿金你是拿不到的,而且你父母留下的房子被征收了以后,村集体也不会另外再给你找一块宅基地,因为你的户口没留在本村,这个政策同时还意味着即便父母在农村还有一块宅基地,但是上面还没有建房子的话,也是不可以直接把宅基地继承给后代的,因为还是那句话,你的户口不在本村。

所以,如果你的父母在农村还有宅基地,一定要趁他们还健在的时候抓紧时间申请建房,只有建了房我们才能够继承上面的房子,否则父母一旦过世后代就永远失去了申请建房资格,这样得不偿失太可惜了,我再告诉你们一件事,就是以前的农村户口一旦转入城镇,就再也转不回农村了,即使转回去也只能挂在村集体上,可惜的是不再属于农业户口,也意味着不能拥有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申请的资格,不能享受分配村集体收益的权利。
从今年5月1号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将要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第13条、17条和18条就有所规定,只要你曾经是农村户口的,由于是上学、服役,务工,婚姻等原因,户口迁入了城镇,成为非农村户口的,只要你的家里还有房屋或者是土地,其中的土地就包括了承包地和自留地,村集体只要同意你迁户口,就可以再次迁回农村成为农村户口,重点是可以重新获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其中包括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在农村可以建房的权利,还有参与分配集体收益、分配集体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的权利,以上所述对自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详细的你们还得去仔细看看5月1号发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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